小妹比我小十一歲,我是看著她長大的。
我媽是個知性的女人,曾經也是一枚文藝女青年。
關于我和妹妹的教育問題,我從來沒見她頭疼過,現在依然覺得我們姐妹倆她都教的挺好。
我的第一本《格林童話》全集,49塊錢,那是在1998年,是我用自己一個暑假的勞動換來的。
那年我11歲,上五年級,在我纏了我媽半個月后,她終于松口說,“你暑假教你二妹100個生字,我就給你買一本。”我激動壞了,在我們家的小黑板上就開始了我人生第一次“小老師”的生涯。那個暑假我既復習了一遍學過的生字,又教會了二妹,既體會了賺錢的不容易,又得到了我夢寐以求的書,而且這件事也成為我后來寫作文的素材。此時此刻我就想對我媽說句:媽,你太有才了。
因為十一歲的年齡差,所以我和小妹見證了彼此的成長。
小妹剛滿一歲的時候不僅學會了《流浪歌》,還會背幾句古詩,身子很小的她,總是頂著個大大的腦袋,走到哪里唱到哪里,一點兒都不怕生也不怯場,是當時我們那個村的“小歌星”。其實我天天上學,也沒看見我媽媽什么時候教她的,總之我發現的時候,她就會背古詩也會唱歌了,我想大概這些都是我媽一針一針織毛衣的時候教她的吧。
幼兒園以前的故事總是那么美好,我媽每天笑容滿面,小妹每天春風得意。一轉眼,小妹上小學了,一、二年級的時候,我在她所在的學校代課。那個時候,小妹非常貪玩,但成績不錯,因為畢竟功課簡單。小妹潛意識里覺得我“罩著她”所以非常驕傲,以至于后來一直挺驕傲。寫到這里,我想說是我害的她有好幾年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