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、對幸福的理解
追求幸福是人生的意義所在,是我們追求的終極目標。可是什么是幸福,好像沒有一個固定的答案。對幸福的理解,決定了我們人生的追求方式。我們不能說誰的幸福觀高尚,誰的幸福觀低下,只要是自己真實感受的幸福就是真的幸福。一碗粥在你眼里稀松平常,與幸福無關,可是在非洲饑餓的孩子眼里,那是盛得滿滿的幸福。一輛蘭博基尼在你眼里是追求不到的幸福,可是在不熱愛車的人眼里,與其他車型沒有多大區別,更與幸福掛不上鉤,而對于潛心研究的科學家而言,對所謂的流行漠不關心、視而不見,突破的科學難題卻讓他們喜極而泣,幸福異常。
我們最大的問題是一直都很在乎別人的眼光,都想要活成別人眼里的幸福,而忽視了自己的初心和本真,這又讓我們的追求像緣木求魚,結果會南轅北轍。我也曾經是其中的一員,反省走過的路,發現為了所謂的面子,加注在孩子身上的壓力無形中增大了許多,我們為了別人眼里的好孩子,逼著孩子學習、學習,一切皆為學習,卻忽視了孩子的自身特點和自身需求,也忽視了我們人類究竟為什么要學習。人類為什么要學習?要學習什么知識?有幾個人能說出來呢?好像學習就是為了考試,考試就為了分數,所以很多家長眼里,分數才是幸福。
過度的追求物質上的幸福,往往會迷失方向。現在的家長,為什么在孩子的學習方面如此焦慮,關鍵在于家長的邏輯圈:好大學——好工作——好生活——幸福,在這個邏輯圈里,實際上就是人們不知不覺把幸福與獲得物質多少劃上了等號,當我們把幸福完全與物質掛鉤時,其實所謂的幸福就失去它原本的模樣。
不是說追求物質上的幸福不應該,缺少必要的物質生活一定是不幸福的,但是過度的物質追求,就一定不是幸福,因為人心不足蛇吞象,欲壑難填,沒有滿足,就不會有幸福。
大千世界幸福的定義有千萬種,正所謂,一千個讀者眼里有一千個哈姆雷特,家長不應該只看到物質追求這一條路,而不顧孩子的自身特點和自身需求,更不應該輕視孩子的精神追求。我們經常看到報道說,孩子喜歡的專業,父母不讓讀,原因是就業前景不好,計算機專業報考火爆,原因是未來工作的工資收人高。
可是汝之蜜糖,可能是吾之砒霜。父母眼里的幸福真的不一定是孩子心中的幸福,父母應該多與孩子交流,引導孩子對幸福的追求,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強加給孩子。
你替孩子規劃的幸福,在孩子那里只是父母的幸福,不是孩子的幸福,還有可能還是孩子一生的不幸。你可曾想過,時代在變化,特別是我們現在正處在百年一遇的多變時代,你現在為孩子規劃的美好前景,將來可能會發生逆轉,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鋼鐵工業,上一世紀五、六十年代的鋼鐵工人多么令人羨慕,可也正是這個當時人人艷羨的職業,也是最早迎來下崗潮的沖擊。如果把眼光放遠一點,此一時彼一時,你是不是要替孩子焦慮一輩子?
父母對幸福理解的狹隘性,讓家長的焦慮延伸給我們的下一代,好像不是公務員,不能掙大錢就不代表著幸福,這樣的幸福觀反而成了我們追求幸福的阻力。不知你有沒有這樣的感悟:心心念念的東西,不曾擁有時,會認為只有得到才是幸福的,而一旦得到,短暫的幸福感和滿足感之后,也不過如此,甚至會成為你的雞肋,越是昂貴的物品,這樣的感受也會越強烈。
而精神上的追求與物質追求相比,得到的幸福感更持久,更純粹。作為父母或者老師,應該把眼光更多地放在孩子的精神層面上,精神層面的幸福才是終極的幸福,黨的二十大報告里對職業教育的定位,強調的是“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,培養學生愛國情懷、社會責任感、創新精神、實踐能力”。我們應該教育學生崇尚勞動、尊重實踐,懂得“勞動最光榮、勞動最崇高、勞動最偉大、勞動最美麗”的道理。勞動沒有貴賤之分,職業沒有高低之差,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狀元。只有熱愛才能成就偉大的事業,有了這樣的理念才能引導孩子過上真正的幸福生活,讓孩子選擇在自己擅長的領域里自由馳騁,讓孩子自己去尋找屬于自己的幸福。
“讓我坐在教室里對著一本書,我是坐不住的,但這種操作課程我就覺得有趣,我就學得很快。”這是職業學校的一位學生的心聲,他們沒有考上大學,卻成了職業技能的世界冠軍。
“我們希望讓大家看到,并不是要進入大學才算成功,中國制造的高質量發展呼喚高質量的職業教育。”一位業內專業人員這樣說。
家長只有放棄自己的偏見,才能和孩子找到更多的幸福。
靠自己追求來的幸福,自己感覺到的幸福,才是真正的幸福,而幸福的各色形式則各有各的滋味,自己親口品嘗過了才能體會舌尖上的快樂,誰也替代不了,即使你是爸爸媽媽。
唯利是圖的社會是冷漠和殘酷的,是全民建立在金錢至上的幸福觀上產生的畸形社會,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,如果幸福觀過于單一,將會出現我們很難接受的社會現實,幸福觀的形式和內容也應該是多樣的,這樣的社會才可以欣欣向榮,無數事實證明,建立在金錢上的幸福如海市蜃樓。
幸福感一定是建立在需求被滿足的基礎之上的,人的需求是有多個級別的,越高級的需求,越是對精神層次的要求,我認為幸福也是有層次的,安全感、滿足感、存在感、創作感、成就感,需求一層一層的上升,幸福感就越持久,德國著名思想家歌德有一句名言:“對每個時代來說,無論是地位卑下的民眾或奴仆,還是生活中公認的勝利者,他們作為塵世間的凡人,其最高的幸福僅僅是人格。”
有些人的幸福感是普通人所不能理解的,我們可以不理解,但只要遵紀守法,不違背公序良俗,就應該得到尊重,擺脫對幸福感的狹隘理解,鼓勵和支持孩子自己的追求,而不是一味的逼迫孩子和你一起追求你所認定的幸福,安逸、高薪,不是所有人的追求目標,崇高的理想從來不包含這些附加條件。
如果孩子連追求自己幸福的自主權都沒有,那還有什么幸福可言?子非魚,安知魚之樂?允許孩子的幸福觀與父母的不同,允許孩子在成長的路上犯錯,尊重孩子的內心需求,這才是追求職業幸福感的正確方向,只有方向正確,才能尋到幸福的真諦。
長久的幸福是由許多短暫的幸福組成的,幸福從來不是一次努力就能完成的,持續的幸福感,一定是來自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,特別喜歡這句話:快樂主要取決于心靈的力量。
謀生,會是很辛苦的,但是熱愛一定會是幸福的模樣,作為家長不要為了謀生而扼殺孩子的熱愛。
多關注孩子的心靈,知識的多少對幸福感的影響不如富足的心靈來得真切。老師和家長應該幫助孩子發揮特長,這些特長和愛好,可能直接影響孩子的職業選擇,特長與職業的強強聯手,更能成就孩子精彩幸福的一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