傘,據說是中國春秋時期魯國的巧匠魯班發明的,距今至少有三千五百多年的歷史了。想不到,如此精巧又簡單的這個物件卻有著這么古老的歷史。傘,不論在古代還是現代,都是人們日常必不可少的用物:晴天遮陽,雨天遮雨,起到保護作用。因此,就有了“打傘”,“保護傘”的衍生意義。但今天我講的“打傘”卻是實實在在的字面意思。
有一次去學校接孩子,很多家長都在學校門口等候,人很多,地方小,人群聚集。放學的鈴還沒響起,卻突降大雨。準備了傘的家長自然很慶幸,而沒帶傘的家長也沒驚慌,大多泰然自若地站在雨中,任由雨淋在頭上。當時,我帶了傘,旁邊就有一位淋雨的家長,可是我卻沒有勇氣挪一挪腳步,和她共撐一把傘,只因為我不認識她,我有點社恐,想保持安全距離,還有就是怕對方不習慣。反正,總而言之,言而總之,是給自己的怯懦找理由。我這樣,其他人又何嘗不是如此。要不然,就沒有這么多淋雨的家長了。原來,人與人之間的距離,不在于相對的遠近,而在于心的疏離。
碰巧不巧,相隔不遠的另一次。開完家長會,家長們需要在校門口等待一些時候,才能接孩子。正值雨季,突然狂風大作,暴風驟雨從天而降。我恰好沒帶傘,只好用手舉著包過頭頂以抵擋鋪天蓋地的雨水,并趕緊跑到一棵樹下稍稍減輕淋雨的壓力。旁邊的一位男性家長注意到了我的狼狽樣,沒有猶豫,趕緊移動手中的傘,為我遮住了部分雨水。我非常感激,由衷地連聲說了幾聲“謝謝”。遇到這樣的“暖男”家長也是我的幸運。對比我之前的做法,心里別提有多慚愧!
經過這一次被“打傘”的經歷,我突然意識到,生活中的善意都是可以傳染、彌漫的,你對我友善,我覺得很好,我也會對他人友善,他人也可能會把這友善傳遞下去,人與人的心就拉近了,最終是人人受益,社會和諧。我決定以后也要盡力做傳遞友善的使者,為和善友愛的社會氛圍出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