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陳咪怎么也不會想到2018年的一個決定是如何影響到現在的生活的。
2018年,她在一家快被收購的企業,當時公司的狀況蠻糟糕。只能發工資,社保都要自己來墊繳。小陳咪覺得在這家公司前提迷茫,于是聯系了當時去了一家大公司的同事X。X幫忙推薦到人事,經過幾個月的漫長等待,她終于收到該家公司的offer。面試她的是X的領導及更上一層領導C。當時更上層的領導C對她很看好,還給推薦了一個貌似前途更好的職位——某技術副總的助理。
當時她也沒多想,就想著嘗試一下吧,去面試了一下。只記得那個副總年紀不是很大,穿淺藍格子的襯衫,問了一些問題,她也略微緊張的回答了。后來副總說試試看吧。就這樣好像又獲得了個職務。回到公司后跟當時的領導說了這種情況,要離職。當時的領導對她也很器重,認為她不會走,對她也很好。后面挽留了她,但架不住當時公司情況糟糕,新公司前景明朗。她還是決定要走了,當時的領導希望她能多留下來一段時間。一開始領導威脅說要用敬業協議,后來說其實是舍不得她走,要多看她一段時間。她覺得領導也是好人,就答應了他的要求,多待三個月。
她也不清楚多待的這三個月時間會對后來的工作會產生什么影響。在那之后的一段時間內,一有空她就在游山玩水。元旦過后她接到新公司人事打來的電話,問她還去不去上班了。其實她在得知要多待三個月時間后,第一時間就跟那個面試她的領導說了要晚一段時間才能過去。期間也跟那位領導接觸過幾次,送了他一些禮物、請吃飯表示感謝等。當然她也問了某副總還愿不愿意等她一段時間。看到那位領導回答的時候表情有些扭捏,她心里似乎有些答案。但她也對此并不期待。
2019年1月中旬,她終于去了新公司。當時接待她的是人事總監,跟她大體講了公司的具體情況,就把她帶到了招她來的領導C那邊去了。從此在他手下開始了她長達5年的痛苦職業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