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幸福的類型
幸福的定義
古往今來,對于幸福的定義有很多說法,有的說,幸福是內心的充足,踏實和快樂的感覺,有的說,幸福就是連接痛苦與痛苦之間的環,是你吃完第一個饅頭之后還有第二個饅頭等著你。
百度百科說,幸福是指人感知自己的需要、條件和活動趨向和諧的生活狀態。
作者認為,幸福就是內心的需求得到滿足或者部分得到滿足,而產生的精神愉悅感覺。
二、幸福的類型
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按幸福的來源來分,將人生的幸福分成三類,分別是自外界得來的幸福、自肉體得來的幸福和自心靈得來的幸福。
幸福按時間的長短來看,分短時幸福、長時幸福和恒久幸福。
作者認為,雖然幸福的相關因素有很多種,其分類可以有很多種,但人的內心需求是核心因素,以人的內心需求分類,可分成六種幸福:
1.本能幸福
本能幸福來自于本能需求,例如生理需求是低級需求,食物、水分、空氣、睡眠、性等就屬于這種需求,但它們在人的需求中最重要,最有力量。
2.安全幸福
人類是偉大的,而每個人卻是渺小的,需要穩定、需要安全、需要受到保護、需要有秩序,才能免除恐懼和焦慮。
3.情愛幸福
人類是感情動物,也是群體動物,有歸屬和愛的需求,也有與其他人建立感情的聯系或關系的需求。
4.自尊幸福
每個人都是脆弱的,都在不同程度上有自卑的心理,因而都有較強的自尊意識和需求,自尊的需要使人相信自己的力量和價值,使得自己更有能力,更有創造力。
5.大我幸福
人們追求自己能力的提高,挖掘深層的潛能,并使自己的人格完善化,使小我在社會中得到自我價值的實現,進一步達到超我的潛能,實現更加遠大的目標。
6.無我幸福
人類是大自然的一部分,每個人也是大道自然的微塵,無論形態還是精神都在時刻千變萬化,但大道自然的規律卻是恒久不變,如果我們每個人空靈靜心,達到無我的境界,損之又損,以至于無為,與自然之道合一,那么就能擁有恒久的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