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——
有人叫醒了我。
是黎桑和彥星河。
我們坐在一間極其奢華的屋子里面,頭頂的畫作是最后的晚餐,鋪滿了絲綢的桌子上擺滿了精美的食物,衣著華貴的人們身材瘦削,撐不起那厚重的衣服。
他們驚恐的低聲交流,我在其中看見不少熟悉的面孔,他們來自烏托邦……像是一個掌握所有的東西突然來了興趣,給所有人偶套上衣服,把他們擺在一起,互相廝殺……
“嘻嘻,歡迎來到我的國王游戲!”
那是一個小小的,小丑面容的玩偶,穿著花里胡哨的衣服,眼睛雖然是一塊紐扣,但這時候卻鮮活起來,他在空中跳舞,很滑稽,沒人敢笑。
“這是福利哦,你們應該感謝我!”小丑嘻嘻哈哈的笑著,“我會給你們在乎的人帶到你們面前,只要你們不被喪尸啃咬,不被殺死,那么你們這一方只要取得勝利,就可以一起回到之前的世界!哈哈哈哈哈,當然啦,勝利條件很簡單!”
它們在動!我驚恐的看著那一條條淡色的靈魂離開本來的身體,然后落在不同身體上。
手心滲出血液,鎏金色的信封落到我手上,沾染了血跡。
“游戲很簡單!你們拿著的信封一共有兩派,反動派和平民!天譴者和守護者分別代表兩方,只要他們死去,那就對立的一方勝利!當然啦,我會給你提示的,畢竟亂殺可不符合我的規則。
你們手上的信封代表靈魂,但只要殺死對應的身體就可以!明白么?需要我舉個例子嗎?”
就像是A到了B身體,但天譴者是A,那么不管A身體里面是誰,只要殺死了A的身體,平民一方就可以獲得勝利。
“啊啊啊,還有一件事情!勝利的一方可以存活,失敗的一方,可要全員覆沒哦!當然啦,平平淡淡的殺人游戲可不好玩!我會假如一些小小的東西!就像是——喪尸!”
我打開手上的信封,上面印著兩個大字:平民。黎桑和彥星河也看過來,他們向來對我不設防,所幸他們和我一樣,靈魂并沒有發生改動。
我們都是平民,這讓我們松了一口氣。
他們都去尋找線索了,我呆在原地,腦子有些許迷茫。
好多,好多東西在我腦海里面盤旋著,我感覺那身衣服緊緊貼著我的靈魂,包裹著,厚重的,掙扎不開的。
他們都去尋找線索了,黎桑不放心我,但我搖搖頭,表示自己很好。
我真的很好,這場玩笑,或許是,能讓我看見我朝思暮想的父母,怎么不算好事呢?
為什么我在哭,為什么我看不見任何事物。他們的靈魂影影綽綽的,我看見有人站在原地,面容晦澀不清,但他的靈魂巍然不動,他看過來,我記住了那張臉。
和我一樣的,靈魂系著重量的人。
這究竟是什么時候?
聲音又響了起來:
狂歡吧,狂歡吧!為了你的未來,為了你的信仰,加入這個游戲!加入我們!
來吧,盡情狂歡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