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的未央,真實的興趣是攝影,但干攝影的活不賺錢,干寫作賺錢。寫作,她的小說商業化不重要。但她希望做一個自由的攝影師,當一個記者。
在末央眼中,商業的價值高于自由,高于一切。所以她甘愿做文學世界的困鳥,比起愛好,她更渴望錢財,比起為了熱愛甘愿赴死,她更想在黃金鳥籠中過的滋潤。
苦和累,她都已受一遍,又何苦為了追求愛好受第二遍。
她利益,她并不遮掩,她喜愛她的愛好,但她更喜歡錢,為了生活,她甘愿把她的愿望踏進地底。錢可以踐踏她所有的一切。她缺錢,也更想補償她曾經受過的苦。
但相對來說未央的書桌以及宿舍的一切都相對樸素,幾十塊錢一件的大衣,襯衫。盜印的書籍,性價比高的黑色水筆。如同一個還在靠資助生活的貧困生。
但未央確實還保持這種習慣,她不貧困,誰都知道。她不說,誰都不管。
“此生苦難我已受。后僅福無禍”這是未央的信念,此生的苦難已全盤承受。后面的人生我何必自討苦吃?
平生她最愛錢,最像祖母,也最不像祖母。祖母一生只愛錢,但死的不轟烈。性子,直,烈。憑一身本事嫁給沈明華。待老了就使手段把沈明華弄死。家產花光了,就自己死,讓外面給自己安個殉情的標簽。洗白自己。未央不得不承認沈清辭是個有野心的人,拿婚姻當跳板。有野心,愛錢,未央也是如此。
未央的母親嫁的人不錯,祖母唯一不滿的也只有沒錢。林疏忠心,也努力。但天命在此,再努力也別想出人頭地,林疏和此彼都認命。不能賺大錢就安穩過日子。未央小時母親便和他說,要么賺大錢,要么嫁好男人。
以未央的脾性自然選擇賺錢,他寧愿孤獨終老,寧愿和祖母走同樣的路,他也絕不選擇飄渺的愛情,為了金錢孤獨終老,也是格外幸福的一件事。
祖母雖然愛錢,但也十分愛后輩,不同于故事中的惡毒繼母。祖母雖愛錢,卻并不是那十惡不赦的人,未央不明白。溫柔與狠厲是怎么出現在同一個人身上的。
兩面性,未央窮盡此生也不一定能悟透。同樣的,未央也有兩面性,只是他不理解,不明白。
攝影集中,不乏紙醉金迷的畫面,不過大多都是造景拍攝。麻煩倒是沒有,攝影集本身就是把心情,心境,向往,渴望記錄下來。
本身,出版這個未央認為沒有必要,但抱著能賺一點是一點的心態出版了。不用意外,版權費算偏高了,足夠未央過上十余月的好日子,后來出版社和她反映。地方城市反響不錯,但若是大城市便無幾人購買。上流的人看不上,打工的人沒時間。
未央不在乎好或者壞,亦或者害。出版社有沒有錢賺,未央更不在乎,無非虧些或賺點,于未央并無太大關系,在乎了出版社也不會多賺。不在乎了,出版社也不會少賺。何問在乎與否?關心與否?
價值對未央重要無比,金錢,權利。大到錢財,小到人情,未央都得抓住。未央希望,她的利益,價值與他的頭腦成正比。若付出無法得到,他就不會付出了。